近日,有巢氏房屋溫江和盛鎮的馮先生有些鬱悶,他目前的身份是一起盜賣樹木案的銷贓犯罪嫌疑人,面臨著刑事審判。
  去年10月,馮先生經親戚介紹,說有人要賣樹,見面後,對方稱幫自己哥哥處理9棵皂角樹和2棵樸樹,因栽種過密,隨身碟樹木長勢不好,可以便宜賣掉。
  “我心想自己的苗圃園內剛好有一塊空地,如果買回來栽種,三五年後賣出去還可賺點差價。”馮先生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稱,見面當天,他便隨自稱賣樹人的犯罪嫌疑人楊偉(化名),一起前往萬春鎮的一處苗圃園內看樹,事後才發竹北買屋現這塊地並非楊偉及親友所有,而是受害人方先生的苗圃。
  “那片園子雜草叢生化療副作用,一看就沒怎麼管理,對方聲稱要賣的那些樹密密麻麻地種在香樟樹中間。”馮先生回憶稱,“心想這麼糟糕的樹拿出來便宜處理也是正常的。”馮先生當時給出了1.8萬元的價格,楊偉嫌價格低沒有同意,當天不歡而散。“第二天,他(楊偉)又主動給我打電話,說如果我能馬上找人去挖樹的話,這個價格可以接受。”馮先生告訴記者,雙方在電話中達成了交易。
  10月4日上午,馮先生在和盛鎮找好挖土工、叉車和輕卡車,隨楊偉等一行人前往萬春鎮事發園林挖走了方先生的11棵樹。從中午1點左右到下午6點過,一行人才將這11棵樹陸續裝上車,沒想到另一“出賣人”王成(化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出現,要求漲價。“他說1.8萬這個價格低預防癌症了,要求上調至2萬。我當時不乾。”馮先生回憶稱,後來在親戚的勸說下,他最終同意增加至2萬元。
  幾個月後,警察突然找上門來,說馮先生涉嫌銷贓犯罪將他帶走。“我當時才曉得賣樹的人是騙子,偷別人的樹賣給我的。”馮先生向記者稱,如今兩個賣樹的騙子已落網,自己買樹花的2萬多元和請工人移栽的1萬元損失也打了水漂,而自己還因涉嫌銷贓犯罪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被取保候審。
  溫江區公安分局認為,買樹人馮先生之所以涉嫌犯罪,關鍵在於他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樹木。偵查人員認為,作為長期從事花木交易的買受人(法律專業術語,指買方),應該發現異常,並有義務核實這批樹木的真正主人,但馮先生在買樹過程中放任了自己的行為,沒有盡到核實義務,主觀上存在故意,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溫江花木市場調查瞭解到,溫江小額交易通常是現場交錢、交貨,由於一般農戶栽種的花木不需要手續,小額交易也沒有簽合同,很難核實真正的貨主。此案如果構成犯罪,意味著這種交易習慣暗藏著巨大的刑事犯罪風險。
  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刁瑋偉認為考慮買受人是否構成犯罪的因素,主要從主、客觀兩個方面分析。首先,主觀上需要得出買受人是否知情。其次,客觀上,需要核實購買贓物的行為、交易價格是否真的明顯低於市場價格,鑒定價格是否考慮了交易物品的瑕疵等因素。
  此外,刁瑋偉還分析認為,在這種三角詐騙中,的確存在極大的交易風險。買受人在無法核實交易物品真實所有人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出賣人提供身份證明以核實出賣人的身份,同時盡可能通過合同、銀行對公賬戶等形式進行交易,這樣既可以固定交易環節,也可以固定有利於買受人的證據,以規避法律風險。
  溫江公安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原標題:溫江男子低價買樹 涉嫌銷贓面臨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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