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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白陽)《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自10月1日實施以來,截至10月16日中午,全國檢察機關已通過網絡發佈近20萬條案件信息,其中案件程序性信息197079條,重要案件信息8301條,法律文書15528份。
  這是記者17日從最高檢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晉介紹說,實施案件信息公開是推進檢務公開的重要舉措,主要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網上查詢和重要案件信息發佈機制等兩方面內容。對於涉嫌罪名、辦案進程等與訴訟程序有關的一般案件程序信息,當事人除了直接去辦理案件的檢察院現場查詢外,還可以根據檢察院提供的查詢賬號在網上查詢;而對於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社會廣泛關註的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等情況,負責該案的檢察院將通過媒體和網絡平臺向社會發佈。
  案件信息公開後,如何保護公民隱私權不受侵害?王晉表示,規定設定了“負面清單”,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相關規定不應公開的信息,不得公開;公開的法律文書將對被害人、證人、鑒定人做匿名處理,並對家庭住址、通訊方式、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進行技術屏蔽。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包含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平臺、重要案件信息發佈平臺、法律文書公開平臺、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平臺等四個不同版塊,內地31個省、區、市均已開通運行;此外,全國還有27個省級院及1600多個地市院和基層院開通官方微博,400多個檢察院開通官方微信。王晉透露,最高檢下一步計劃讓案件信息公開網與微信、微博、新聞客戶端聯動,把案件信息公開網“大而全”的優勢與兩微一端的“短平快”優勢有機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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